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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1-06-28 阅读数:7497
 

各分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江西省人民转发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欧美黄片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24号)、《江西省人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6号)、《江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欧美黄片创新创业国产三级在线观看播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4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国产三级在线观看播放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现就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发放对象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我院2018届高职统招毕业生

2、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

3、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城乡低生活保障家庭是指持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其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包括户籍迁出的在校学生。

 2)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已获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得到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三)发放原则

  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属地管理指由普通高校校区所在地的设区市管理。委托办学、合作办学或独立学院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由其所读高校向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四)发放时间

 夏季毕业生申请时间为后一学年的10月底,发放时间为后一学年的12月底。

(五)发放程序

  1.政策公告。每年开学,各普通高等院校要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标准、申请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网络、短信(微信)、公告等及时告知本校应届毕业生。

  2.本人申请(因个人材料有误造成申请失败,由申请人承担)

  1)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领取并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2)提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提交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户。开户地为新余市,账户名为申请人本人,为了加快放款速度,统一选用建设银行。

  4)不同条件的毕业生分别提供不同的材料(选一)

  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乡低生活保障证,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已获得助学贷款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欧美黄片资助中心盖章)原件三份。

 3.复核公示。所在高校就业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校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高校代制汇总申请补贴人员名册和分银行的申请人账号,并附加盖欧美黄片印章的申请材料复印件,报送高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XX年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及申请人银行账号(附件1,含电子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2),其它申请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高校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对申请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复核。

  4.补贴发放。高校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无误后,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别划入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并通知申请人所在高校,由高校通知申请人本人领取。

  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次年省财政在分配就业专项资金时作为一个分配因素统筹考虑。

  5.总结上报。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附件1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shichangjiuyeke@163.com(江西省就业局市场就业科邮箱)和jxsjyb2012@136.com(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邮箱)予以备案。同时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过程中开展的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局。

二、关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

(一)发放对象及条件

  2015721日起,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毕业5年内指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5周年。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补贴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向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向所在欧美黄片就业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财务报表、员工工资支付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材料:税收或免税证明、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

  4)《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3);

  5)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2.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受理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且以照片形式记录。所在欧美黄片就业部门受理在校生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且以照片形式记录。审核时间应从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通过审核的,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张贴公示并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校生通过审核的,由所在欧美黄片予以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义的,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各高校汇总申请补贴人员名册,并附加盖初审单位印章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分别报送至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在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含电子版)、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4)及其它申请材料、实地考察照片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4.审核拨付。公示结束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拨款申请,财政部门收到拨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账户,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5.汇总上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每季结束后5日内,将本地(含所辖县、市、区,所在地高校)《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至省就业局创业指导中心邮箱jx6658265163.com,同时上报盖章纸质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强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会同所在地各高校将补贴发放对象、标准、申请办法、拨付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通过网络、短信(微信)、公告等方式告知高校大学生。

  (二)严格核实对象。各地要通过电话、走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请对象进行核实,严防冒领、套取补贴。

  (三)强化实名管理。将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大学生信息录入江西省就业信息系统,避免重复享受补贴现象。

  (四)资金。用于补贴的就业资金,专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不得违规发放。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责任。

附件:

1.江西省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2.江西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处

                                                                                                                                                                           201797